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针对电气产品进行联合立法强制性规定,在公告目录上的电气产品必须符合AS/NZS标准的要求,并经联合认可委指定的电气安全部门认可发证,才充许进入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澳洲国家销售。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电子产品的法律规定的资料。从各个州政府监管机构的网站获得具体的立法规定。所有的电气设备可分为强制性(或指定)认证的电气设备或非强制性(非指定)认证的电气设备。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各国家和地区实施的法律是对两种类型的设备制定特殊要求以确保电气设备在销售前的安全。
强制性认证的电气设备在澳大利亚销售前必须申报批准和认证,并标有批准证书号或注有符合规定标志。除非销售强制性认证的电气设备已经过批准和认证,否则都视为是违法行为。
非强制性认证的电气产品在销售前不需要有电气产品安全认可证书,但是必须确保电气产品的安全(由澳洲认可的实验室出具AS/NZS测试报告)。除非电气产品符合AS/NZS的安全标准,此标准用于低电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否则销售非强制性认证的电气产品都将视为违法行为。
确保遵守法律的最有效方法是对电气产品做适用标准测试,并有SAA认证机构认证。
卖方有义务确保出售任何电气产品的安全。鼓励制造商和进口商自愿提交任何非强制性认证的电气产品,并希望他们进行认证销售。
为了高效、快速完成您的SAA认证项目,请仔细阅读以下流程:
第一步:发送产品信息(产品说明书、产品图片等)、公司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到指定邮箱:jctchina@126.com)或联系13924192029 胡工
第二步:JCT-SAA工作人员常规在1-2个工作日内发送书面的核价单,并告之需要准备的技术文件和测试样品数量
第三步:您按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和样品,并规范填写SAA认证申请表和SAA认证合同
第四步:产品测试和检测报告编写,报告审批
第五步:澳大利亚签发SAA证书
第六步:产品铭牌上加贴SAA证书号
关于澳大利亚(AS)新西兰(NZS)认证,在相关的网页或咨询公司针对对SAA的介绍都存在误区,当然基本上都是转载的,但却误导了出口企业,针对电气产品,澳洲法规明确规定,对在公告内的产品必须进行在认可的第三方或州政府电气安全部门确认后,取得5年期的SAA认证证书(部分产品有效期只有二年,如直发器),所以不存在网上所说的标准认准和型式认证。
对于非公告的电气产品,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提供产品符合AS/NZS标准的证明,也就是由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测试报告,具体见相关网页,有详细说明。
在澳洲,值得一提的是安规和EMC(RCM)是分二个部门主管的,专业的部门负责专业的工作,不同于CCC和CE等,当然为了认证的统一,澳洲政府申请SAA和C-TICK的合并方案,也就是RCM方案,RCM的备案目前只针对持有澳洲营业执照的企业,这也是造成澳洲以外的企业是不能直接申请备案,只能通过第三方进行备案。
SAA认证是没有工厂检查,不同于CCC有一个工厂一致性检查,但如果取得SAA证书,而在销售时发现质量不合格,你的SAA证书将被强制性注销。
当然对于洁具类的产品,需要进行WATERMARK认证,但WATERMARK只对1类产品进行工厂检查和年度检查,2类产品也是不需要工厂检查和年度检查的,
假如你计划或已准备出口澳大利亚一新西兰市场,那么你在选择认证合作公司是必须明确,你需要的是澳洲官方的认可SAA证书,而不是部分国内的自我宣告证书,你在考虑认证费用的同时,首先必须确认证书是否有效,无效的证书就是免费,您会接受吗?无效的证书带给你的不只是认证费用的损失,更重要的损失是货物不能通关造成信誉的损失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所有的SAA证书必须是由澳洲指定的认证机构发证。
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针对电气产品进行联合立法强制性规定,在公告目录上的电气产品必须符合AS/NZS标准的要求,并经联合认可委指定的电气安全部门认可发证,才充许进入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澳洲国家销售。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电子产品的法律规定的资料。从各个州政府监管机构的网站获得具体的立法规定。所有的电气设备可分为强制性(或指定)认证的电气设备或非强制性(非指定)认证的电气设备。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各国家和地区实施的法律是对两种类型的设备制定特殊要求以确保电气设备在销售前的安全。
强制性认证的电气设备在澳大利亚销售前必须申报批准和认证,并标有批准证书号或注有符合规定标志。除非销售强制性认证的电气设备已经过批准和认证,否则都视为是违法行为。
非强制性认证的电气产品在销售前不需要有电气产品安全认可证书,但是必须确保电气产品的安全(由澳洲认可的实验室出具AS/NZS测试报告)。除非电气产品符合AS/NZS的安全标准,此标准用于低电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否则销售非强制性认证的电气产品都将视为违法行为。
确保遵守法律的最有效方法是对电气产品做适用标准测试,并有SAA认证机构认证。
卖方有义务确保出售任何电气产品的安全。鼓励制造商和进口商自愿提交任何非强制性认证的电气产品,并希望他们进行认证销售。
为了高效、快速完成您的SAA认证项目,请仔细阅读以下流程:
第一步:发送产品信息(产品说明书、产品图片等)、公司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到指定邮箱:jctchina@126.com)或联系13924192029 胡工
第二步:JCT-SAA工作人员常规在1-2个工作日内发送书面的核价单,并告之需要准备的技术文件和测试样品数量
第三步:您按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和样品,并规范填写SAA认证申请表和SAA认证合同
第四步:产品测试和检测报告编写,报告审批
第五步:澳大利亚签发SAA证书
第六步:产品铭牌上加贴SAA证书号
第七步:售后服务,SAA证书延期
1. 电器连接器—电器装置
(a)用于软电线的连接
(b)在导线和插脚之间有个可卸接头或连接低电压器械或设备类型,一般使用于家电设备
但是不包括—
(c)在AS/NZS3123范围内的连接器
(d)在AS/NZS3131范围内的插头或插座
(e)在AS/NZS 61535.1.范围内的联结器装置
标准:
插头设备—AS/NZS 60320.1:2012
插头连接器—AS/NZS 60320.1:2012和AS/NZS 60320.2.2:2004
缝合连接器—AS/NZS 60320.2.1: 2004
2.电弧焊机—电器设备
(a)用于电弧焊接过程
(b)用于连接单向低压电源
(c)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软电线和插头
(d)与电源接触时,可以轻易的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
(e)用于气体保护金属极弧焊机,气体保护钨极弧焊机和遥芯焊丝狐焊机,100%的输出功率额定电流不超过65A.100%的等级从标记的工作周期的小数形式的平方根乘以标记的输出电流和工作周期的安培
但是不包括—
(f)专用于工业推广的弧焊机
标准:IEC 60974.6:2015 or AS60974.6:2006.
3. 卡口灯座—电器设备
(a)容纳一个直径为15毫米或22毫米的卡口帽
但是不包括—
(b)设计只限于特殊设备的灯座
(c)仅限于工业设备的灯座
标准: AS/NZS 3100 and AS/NZS3117:2015+A1; orAS/NZS 61184:2015
4. 卡口灯座适配器—电器设备
(a)用于插入B22卡口灯座
(b)用于连接软电线
(c)有一个或多个插座
标准:AS/NZS3100和 AS3119:2015
5.毛毯—电器设备
(a)用于床的加热
(b)易弯曲的
(c)有织布围绕
(d)投影面积不超过0.6平方米
包括
(e)任何连接的电源或控制器
标准:AS/NZS3350.1和AS/NZS 60335.2.17: 2012+A1.
6.烤面包机—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用于烤面包或类似食物
标准:
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9: 2014+A1
7. 建筑配线电缆/电缆布线
此定义从2018年1月29日起为强制性。
拥有以下特征的用聚合物材料绝缘的一芯或者多芯电缆:
A.有1-5个绞合或实心的铜导体
B.有绝缘和扁平或圆形结构
C.有护套或无护套
D.标称截面积为0.5mm2~16mm2
E用于以下工作电压的电气安装
(i)450V/750V;或者
(ii)0.6/1(1.2)kV
但不包括
F.铠装电缆、金属屏蔽电缆及有金属护套的电缆。
分类规范:
工作电压最高为450/750V-AS/NZS 5000.2 : 2006; 或
工作电压最高为0.6/1 (1.2)kV-AS/NZS 5000.1 : 2005.
8.干衣机—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用于烘干纺织材料
但是不包括—
(c)加热毛衣架
标准:
滚筒干衣机
AS/NZS 60335.1和AS/NZS 60335.2.11:2009,1-4部分有修改
干衣机和毛巾架
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43:2005,1-2部分有修改
离心式脱水AS/NZS 60335.1 and AS/NZS 60335.2.4:2010 A1-3.
9.控制或调解装置—电器设备
(a)是家用型
(b)用于控制或调解电输入到电器装置
(c)独立完整的
(d)通过软电线和插头与电源连接,设备入口或插脚与插座衔接
标准:AS/NZS 3100 和AS/NZS 3105:2014.
10.烹饪设备—便携式—电器设备
(a)是家用型
(b)通过电能烹饪或加热食物
(c)便携式
标准:
烤架,烘烤器或烤箱(包括制面包机)
AS/NZS 60335.1 和 AS/NZS 60335.2.9: 2014+A1,1部分有修改
加热板和类似物
AS/NZS 60335.1 和 AS/NZS 60335.2.12: 2014+A1,1部分有修改
煎锅, 油炸锅或炒菜锅
AS/NZS 60335.1和 AS/NZS 60335.2.13:2010.
户外烧烤—
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78:2005,1-2部分有修改
11.延长线及插座—电器设备
(a)用于软电线的连接
(b)低电压的最大额定功率为20A
(c)可拆卸的连接器与相应的插头的插脚或入口连接
但是不包括—
(d)在AS/NZS3123中指定的连接器或连接器设备
(e)AS/NZS3131中指定的插座
(f)AS/NZS 61535.1 中指定的联结器装置
标准:AS/NZS 3100 和AS/NZS 3120:2011+A1
12. 线线开关—电器设备
(a)用于软电线的连接
(b)用手开关电路
(c)低压额定电流不超过16A
但是不包括
(d)电铃按钮和拉线开关
标准:AS/NZS3100和AS/NZS3127:2005
13.装饰照明设备—电器设备
(a)用于装饰,展示或照明目的
(b)便携式
(c)组成部分
(i)用软电线连接的电灯或灯座的横截面不少于2.5平方毫米
(ii)灯具在灵活的外壳内
(d)具有框架或类似支架
(e)有完整的电源或控制装置
标准:AS/NZS 60598.1和AS/NZS60598.2.20:2002
14.洗碗机—电器装置
(a)家用型
(b)用于洗刷吃的和烹饪器具
标准: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5:2014+A1.
15. 双头发光半导体灯
(a)拥有以下特征的电气设备-
(b)是一种管状发光半导体光源;
(C)是一个双头灯具
拥有完整的、内置型或独立的控制装置,但是不包括-
在AS/NZS IEC62560范围内的、自镇流半导体发光光源
分类规范:AS/NZS 60598.2.1 2014 + A1 附录 A.
16.螺纹灯座—电器设备
(a)灯具的螺丝帽外直径为14-27mm
但是不包括—
(b)设计限于具体设备的灯座
(c)仅用于工业设备的灯座
标准:AS/NZS60238: 2015+A1
17.风扇—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主要功能为在它附近排风
(c)是独立的
包括
(d)任何连接的辅助设备
标准:AS/NZS 60335.1和AS/NZS 60335.2.80:2004,1(2019-06-30止)部分有修改
AS/NZS 60335.1 and AS/NZS 60335.2.80 : 2016.
18.围栏增能器—电器设备
用于调节和控制电能供应给电围栏
标准:AS/NZS 60335.1 和 AS/NZS 60335.2.76:2003+A1-4,1-4部分有修改(
19. 软式电热片—电器设备
(a)用于人体部分的加热设备
(b)是用软式片的形式
(c)投影面积不超过0.6平方米
标准:
暖脚装置和脚垫—
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81: 2015
其它—
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17: 2012+A1
20.地板打蜡机/洗涤器
(a)家用型
(b)用来打蜡或洗涤地板
标准: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10:2006,1部分有修改
21.日光灯镇流器—电器设备
(a)用来控制日光灯放电电路的的电流的光度
(b)独立或内置型用于和灯具使用(便携式或固定式)
(c)整体型,额定功率60或少于60瓦,形成日光灯/镇流器组合的不可更换的部件
(d)适配器型,允许用户把日光灯的插入物插入镇流器
并包括
(e)电容器配有镇流器
但是不包括
(f)配有镇流器的照明灯证实符合在危险场所使用的安全增强型保护的电器设备的要求
标准:整体磁(自带镇流器的灯)和电子式
AS/NZS 60968:2001.
其它磁型:
AS/NZS 61347.1和 AS/NZS .2.8:2003
其它电子式
AS/NZS 61347.1 和AS/NZS 61347.2.3:2004.
日光灯适配器(T8:T5)
AS/NZS 61347.1 和 AS/NZS 61347.2.3:2004 和AS/NZS 60598.2.1 :
2016 A1的相关要求
22.日光灯启动器—电器设备
(a) 用于启动预热型日光灯
(b) 是发光启动型
(c) 有绝缘材料的外壳
标准:AS/NZS60155:2000(第一部分)1-2部分有修改
23. 毛发护理电器—电器设备
(a)家用型或商业手握式
(b)用于人体头发的吹干,造型和护理
标准:AS/NZS 60335.1和
修改版1 AS/NZS 60335.2.23:2012+A1.
24.树篱剪刀—电器设备
(a)用于修剪树篱
(b)手握式
标准:AS/NZS 60745.1 和AS/NZS 60745.2.15:2010.
25. 浸没式加热器—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用于加热浸没的液体
(c)独立式
包括
(d)水族馆式浸没式加热器
标准:
水族式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55:2011.
便携式
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74:2005,1-2部分有修改
固定式
AS/NZS60335.1和AS/NZS60335.2.73:2005,1-2部分有修改
26.通电杀虫器—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通过电能装置杀虫
标准:
AS/NZS 60335.1和AS/NZS60335. 2.59:2005+A1-3,1-3部分有修改
27.视察手提灯—电器设备
(a)用于视察目的的照明
(b)持有白炽灯或放电灯
(c)手握式
但是不包括
(d) 手提灯具有放大功能
标准:
AS/NZS60598.1和AS/NZS60598.2.8:2015
28. 熨斗—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通过热火蒸汽平滑织物
(c)手握式,除了一些单独的蒸汽发动机
(d)任何相关设备
标准:
织品蒸汽机AS/NZS60335.1和AS/NZS60335.2.85:2005,1部分有修改
其它:AS/NZS60335.1和AS/NZS60335.2.3: 2012+A1
29.厨房设备—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通过机器方式准备食物
(c)用于开关器具
(d)用于刀磨
标准: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14: 2013
30.草坪护理设备—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用于除草或剪草坪
标准:
割草机
AS/NZS60335.1和AS/NZS60335.2.77:2002,1部分有修改
机器割草机
AS/NZS 60335.1和AS/NZS 60335.2.107:2013+A1
修剪机(有非金属长丝线或刀具)
AS/NZS 60335.1 和60335.2.91:2008,1部分有修改
修剪机(其它)
AS/NZS 60335.1和AS/NZS 60335.2.91:2008,1部分有修改
剪草大剪刀
AS/NZS 60335.1和AS/NZS 60335.2.94:2008
31.液体加热器具—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便携式
(c)容积不超过10L
(d)液体加热用于
(i)湿润房间空气
(ii) 用于加热热饮料
(iii)烹调
标准:
增湿器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98:2005+A1-2
其它:AS/NZS 60335.1 和AS/NZS 60335.2.15:2013.
32.灯具—便携式—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提供照明或用于装潢目的
(c)配有电源软电线,入口插座或有完整插脚的电源器用于插入出口插座
(d)用于放在桌上或桌上,或配有夹子或相似物来竖立或放在平行面上
(e)与钨丝,管形荧光灯或其它放电电灯使用
(f)以人或动物为结构,它的设计或材料就像是孩子的玩具
(g)有金属部分要求接地,或与带电部分双绝缘(带电部分和所有绝缘灯座除外)
标准:吸引儿童的类型(参考(f)条
AS/NZS60598.1和AS/NZS60598.2.10: 2015
类型配有内置的变压器和转换器—
AS/NZS60598.1和AS/NZS60598.2.6:1998
庭院用途 –AS/NZS 60598.1 and AS/NZS 60598.2.7:2005.
其它AS/NZS60598.1和AS/NZS 60598.2.4:2005+A1.
33.按摩器具—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用于按摩人体
(c)便携式
(d)独立的
标准:AS/NZS 60335.1 和 AS/NZS 60335.2.32:2014,
34.微波炉—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在小箱里通过高频率电磁辐射用于加热食物,液体,或其它物质
标准:AS/NZS 60335.1 and AS/NZS 60335.2.25:2011+A1.
35.微型电流断路器—电器设备
(a)封闭式空气制动器开关
(b) 根据事先的交流自动打开低电压电路
(c)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
(i)电流断流容量高于10KA,但是不包括10KA
(ii) 每电极的预计面板安装面积不超过4000每平方毫米
但是不包括:
微型电流断路器被标记只用于工业设备
标准:AS/NZS 60898.1:2004 和AS/NZS 60898.2:2004 (或 AS 60947.2:2015 的在 AS/NZS 60898.2范围内的外部直流断路器)和AS/NZS3111:2009+A1-2.
36.出口装置—电器设备
(a)家用型
(b)主要功能是延伸插座至电源
(c)便携式
(d)有一个插头或插头插入设施
(e)额定电流不超过20A
但是不包括:
(e) 接线板
标准:
完整插脚型(包括旅游适配器)
AS/NZS3100和AS/NZS3122:2005
AS/NZS3122:2005被修改成排除型,可由用户重新连接
其它:AS/NZS3100和AS/NZS3105:2014
37.插头—电器设备
(a)在插座和软电线的导体间有可拆卸的连接
(b)有2,3,4个插入插座的插脚
(c)额定电流不超过20A
但是不包括:
(d)在AS/NZS3123:2005范围内的插头,第一部分有修改并用于工业使用
(e)在AS/NZS3131:2001
关于澳大利亚(AS)新西兰(NZS)认证,在相关的网页或咨询公司针对对SAA的介绍都存在误区,当然基本上都是转载的,但却误导了出口企业,针对电气产品,澳洲法规明确规定,对在公告内的产品必须进行在认可的第三方或州政府电气安全部门确认后,取得5年期的SAA认证证书(部分产品有效期只有二年,如直发器),所以不存在网上所说的标准认准和型式认证。
对于非公告的电气产品,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提供产品符合AS/NZS标准的证明,也就是由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测试报告,具体见相关网页,有详细说明。
在澳洲,值得一提的是安规和EMC(RCM)是分二个部门主管的,专业的部门负责专业的工作,不同于CCC和CE等,当然为了认证的统一,澳洲政府申请SAA和C-TICK的合并方案,也就是RCM方案,RCM的备案目前只针对持有澳洲营业执照的企业,这也是造成澳洲以外的企业是不能直接申请备案,只能通过第三方进行备案。
SAA认证是没有工厂检查,不同于CCC有一个工厂一致性检查,但如果取得SAA证书,而在销售时发现质量不合格,你的SAA证书将被强制性注销。
当然对于洁具类的产品,需要进行WATERMARK认证,但WATERMARK只对1类产品进行工厂检查和年度检查,2类产品也是不需要工厂检查和年度检查的,
假如你计划或已准备出口澳大利亚一新西兰市场,那么你在选择认证合作公司是必须明确,你需要的是澳洲官方的认可SAA证书,而不是部分国内的自我宣告证书,你在考虑认证费用的同时,首先必须确认证书是否有效,无效的证书就是免费,您会接受吗?无效的证书带给你的不只是认证费用的损失,更重要的损失是货物不能通关造成信誉的损失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所有的SAA证书必须是由澳洲指定的认证机构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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